大伯因为脑出血在公司晕倒住院,我家里人都在国外, 我在外地上大学,那个老板负责去送医院,找护工,那 那个护工的工资是得他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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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对工伤的认定是这样,因疾病导致住院,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的,属于工伤,超过48小时任没有任何问题,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护工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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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老板交费,还有就是是工亡案件应得到赔偿,没有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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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劳动合同关系的,公司应当承担医疗费用(包括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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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找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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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作时间,因工受伤,可以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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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