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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当兵12年退役,在服役第11年的时候与妻子小芳结婚,过后一直由小芳独自抚养孩子小小,小明婚前有一套青岛的房子按揭货款购买,婚后两人一直一起支付银行贷款,结婚后又由双方父母筹资一起给两人贷款买了一套威海的房子(小明母亲出资十万,有银行转账,小芳父母出资十万全部筹的现金)一直有小芳的父母帮忙还贷款。婚后两年两人因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小明主张婚后共同购买的威海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小芳因抚养孩子也想主张该套房的所有权,二人因房产分配上产生了分歧,于是起诉到人民法院。分析案例中,所有关系人的可以主张权利

婚姻家庭
2022-05-11 17:34:0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父母出资房的分割方式如下: 1、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子,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2、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的按揭房产,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产权登记方用自己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就归产权登记方。 3、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双方在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
  • 婚后购房双方都有权争取,但是男方婚前有房,考虑女方照顾孩子,婚后购房判给女方可能性大。婚前房产婚后还贷部分和对应的升值部分,也可以要求分。男方的退役费用,女方也可以要求分一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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