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之间转让股份不算股权分割。股份分割是指股份公司在资本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大额股实行细分化增加股份份额。因此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之间相互转让股份的行为不算股权分割。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