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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4日,甲贷款购房成功,其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违约金10万元。购房合同签订后,甲即向乙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定金20万元。同日,甲还与丙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和《商品房抵押合同》,且甲的好友J也向丙银行出具了保证书,承诺对甲的贷款行为承担保证责任。 1、甲与乙的合同属于哪类有名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与丙签订的两份合同分别是什么性质的合同?除书面合同外,丙银行就案涉房屋设立抵押权,还需满足什么条件? 3、依据J向丙银行出具的保证书,丁应承担什么责任?其保证期间应如何计算?若丙银行对保证书未置可否,则丙的保证是否成立? 4、若购房合同签订后,乙房地产公司又将案涉房屋卖给善意第三人戊,则乙对甲是否构成违约?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乙如何赔偿,对甲最有利? 5、若乙交房后,甲就房贷未能如期向丙银行还款,是否构成违约?应向丙银行承担何种违约责任?此时丙银行对设定了抵押权的房屋,享有什么权利?在要求甲还款前,丙能否向丁主张权利?为什么?

房产纠纷
2022-05-02 16:33: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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