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当日家中收到一封律师函,该律师事务所受天津移动通信委托向我追缴拖欠手机通话费用,此情况已经存在4年左右,该号码确实不是本人使用,而且本人身份证未曾丢失,也许存在丢失复印件或其他原因,而造成身份证被盗用,形成一笔欠费。

刑事案件
2005-12-06 09:24:5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