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将近11年了。因为夫妻感情越来越难以沟通,夫妻生活方面也长期不协调,教育子女的方式和方法也不一致。十年的婚姻,我身心疲惫,很累。其实,我十年婚姻的故事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的,我实在太累了,现在只要见到他就条件反射地心跳加速、头痛不止。从结婚到诉讼前,无数次向他提出离婚,都因其他原因而暂时搁浅了。这次,向他提出后,他向我单位的领导反映,以至于我成了单位的名人,被人们议论纷纷,指指点点。所以,向他提出协议离婚,他出尔反尔,我甚至提出放弃所有的一切,只求解除婚姻,他还是不同意。无奈之下,我只好提出诉讼。现在他每次回家时,看见我在家里,他看我的眼神非常冷漠,而且皱眉头,说话连讽带讥,故意找茬吵架。还经常说,就是不离,拖死你。如果你诉讼,就有你好看的,走着瞧,不要把我惹急了。现在5000元就可以雇个人结束生命,你不要把我惹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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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而一方坚持不离婚,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等到第二次再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至于感情确已破裂,可以比照下列情况: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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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