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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的户主是我,盖房子的所有欠款(说出你别不信,我说这么失败,自己盖房子一分钱也没有,全是借的,悲哀啊!)都由我个人承担,试问:这房子我能自己做主把它给卖了来还俩债吗?有人说,这房子我的父亲和我小妹是有份的(他们没有出一分钱,父亲帮忙做了几个月的小工,这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是我的父亲和我的妹妹)房子卖了,我真的该分钱给他们吗?

婚姻家庭
2007-07-04 11:26:2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继母到我家时是2006年的3月份,那时我和我的妹妹都已是十足的成年人了,两人都在外工作。现在,我和我的父亲已经分了家,继母和我的父亲还没有结婚登记。如果以后,他们俩人去领了结婚证,我是不是就有这个义务去给她养老呢?
  • 我的父亲为了那个该死的继母曾跟我说过一些要和我绝裂的话,我真是伤透了心。我和别人说,只要我的父亲不要太过分,那我们也就是分家而已,如果太过分了,那我就只有不认他了;可是别人说父子是断不了的,在法律上这是真的吗?如果真是这样,那我要是到女方去落户口(上门女婿)是不是就可以了呢?是不是父亲的所有的一切事情都与我无关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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