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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入住酒店 丢失一对耳饰 酒店虽无法定保管义务 但工作人员在发现遗留物品 按照工作流程 登记客遗信息 并联系客人告知有遗留物品在酒店 问询是否需要提供寄存 得到提供的答复后 暂由酒店保管 但保管期间 待失主到店领取遗留物品时 发现物品已丢失 该怎么定责

损害赔偿
2022-04-02 16:49:26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保管期间,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就你所述的情况酒店要承担赔偿责任。
  • 您好,酒店是有保管义务的,应由酒店负责
  • 你好,这个看酒店是否有保管的义务。
  • 可以起诉要求酒店赔偿。
  • 您好,一般需要由酒店负责
  • 这个责任肯定是需要来进行承担的
  • 你好 属于酒店责任,建议与酒店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应该酒店负责能详细说一下事情经过吗
  • 这个的话都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
  • 你好,如果仍然找不到,可以报警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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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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