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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一个难题,请大家帮忙出主意。 我是2006年1月装修好的,就在装修刚结束的时候出现了漏水的现象,我家楼下找了上来,后来承建商为了找原因,把我刚装修好的卫生间和厨房瓷砖砸了一部分,结果是他们预留的管道漏水,经过他们的修补,算是把问题解决了。可是就在2006年10月,我家卫生间外的过道墙面开始出现渗水,乳胶漆的前面都被泡的掉了,经过与承建商联系,砸墙,竟然又是去年维修的地方没有修好造成的,家里被砸的一塌糊涂,踢角线也被浸泡开裂,木地板因为潮气熏蒸也犯了潮,现在漏水的又修好了,可墙面还是破坏的,而且承建商不远给予赔偿。 我不知道该以什么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是直接找承建商还是承建商所在的公司,请大家给我点意见。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07-07-09 22:07: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违约责任包括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逾期或不履行交付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责任以及根本违约的责任等。如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购房人有权拒收房屋,并约定开发商因其违约行为所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同时,也可约定开发商限期更正或修复,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约定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周兴芳律师
  • 我在收房的时候没有漏水,是在装修完成后才发现的,而且经过排查,为预留管道的问题
  • 房屋质量如果不是根本达不到使用标准,则是根本违约问题,你可以解除合同。但如果只是保修问题,则应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 你可要求开发商赔偿
  • 要求开发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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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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