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所居住房产于2003年10月14日在济南市历下区公证处办理了房产赠与合同(其中注有原所有人在此处房产可居住至百年,但未注明被赠与人不得在此居住),2003年10月24日在济南市房屋管理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产证户名更改为被赠与人.后因家庭矛盾,赠与人自行搬离了此处房产

公司企业
2005-11-26 19:45:0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赠与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9600
强制车险怎么算
汽车保险购买
强制车险怎么算
继承公证房产过户手续
民法典 299
继承公证房产过户手续
有了房屋继承公证书可以过户房产吗
民法典 976
有了房屋继承公证书可以过户房产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