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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2005届毕业生,本科,现在在南京工作,想问一下公司帮助毕业生解决户口是不是算特殊待遇,可不可以据此设定服务期,(现在本科生进南京好象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条件了,可以作为引进人才引进,我们班好多人都是先将户口挂到南京某个人才市场,再找工作的,我户口落户时人才市场一年的保管费300元也是自己出的.),公司签的合同上违约金太高了,三年竟然有3.6万,工资又不高,也没有培训什么的,如果不算的话,根据江苏省的劳动条例,就不要交了啊,现在辞职的话就不要给钱了。

知识产权
2005-11-23 16:21: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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