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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5年9月底报名参加上海易悠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私人的企业)举办的对日嵌入式软件工程师培训(2005年10月10日开始上课),培训费是:15840元,教材费是:590元。2005年11月10日,我由于经济问题,提出推学,并且推费。可公司以对日嵌入式软件工程师培训就业协议书中的规定:按规定交纳培训费,不在中途退出培训学习如中途退学,学费不退为由,不给我退费。

涉外纠纷
2005-11-21 22:22: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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