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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人于2005年10月21日下午6点34分(最后通话时间)有人打电话说是请她吃饭,(打了三个公用电话约她出去的)出去后至今没有消息,22日就报了案(当时我们就感觉出事了),我们把知道的情况和一些线索提供给了警方,可他们(人民公安)根本就没当回事,也没及时去调查,还说是不是出去玩了,玩两天或几天十天半月。。。一年又回来了呢!我们向他们(人民公安)诉说她是在铁路上班很严的,也不是一爱出去玩的人,也不喜欢打牌上网的,十多年从来没一个人在外面过过夜,而且是很顾家很爱孩子的。可他们(人民公安)就是不当一回事。等事过了一个星期他们也感觉事情严重了,这才开始去调查。还说没立案不好去调查。如果当时他们(人民公安)认真一点负责一点,去查打电话的人,(因为肯定是熟人)事情就不会象现在这样糟。天啊!这是人命关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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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7 10:26: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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