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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家住上海浦东,于2002年年底与本市一家装潢公司签订装潢合同,2003年5月底交房,7月入住后,发现有多处工程质量问题,公司承诺2004年春节过后来修,春节过后浦东的办公地点也取消了,向装饰协会投诉多次,每一次投诉后,这家装潢公司都是口头或书面答应(书面承诺:属于工程质量问题,不受保修时间限制。)来修,但一直不付诸行动。

损害赔偿
2005-11-15 16:41: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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