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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男,23岁,农民(有骑摩托车驾驶照) 2004年5月22日晚10时许,受害者喝了一瓶啤酒(0.5升),之后骑一辆摩托车撞到在街道边停着的一辆“夏利”车尾部。受害者严重受伤,伤情如下:1.肝脏粉碎性破裂,医生说当晚动手术时胸腔内积血2200毫升,手术之后昏迷及半昏迷时间达100小时以上;2.左胳膊肌肉严重损伤,3.身体其他地方多处擦伤;截至2004年6月21日,受害者仍在治疗中。(医生说病人彻底痊愈的可能性很小,以后肯定会落下残疾,以后也不能干体力活)。后交警做了现场勘查,并给出了责任划分:因受害者本人喝了酒骑摩托车等原因,所以对自己的受伤负主要责任;因夏利车没有停在街道最边上,且离街道边还有1.5米至2米的距离,其次夏利车不在停车位停车,且晚上车没开任何灯等原因,所以夏利车司机负次要责任。到目前为止受害者医疗费已达1.5万元,受害者治疗期间“夏利”车司机拒绝付医疗费,并说等待法院判决。(另注:夏利车司机为当地一位警察) 因受害者家庭经济条件非常不好(父母及受害者本人均是农民,没什么经济来源。固原地区是宁夏乃至全国的贫困地区),几乎所有医疗费都是借亲戚和朋友的,在受害者治疗期间,受害者家属曾与该司机交涉过很多次,但此人拒绝付任何医疗费,并称“你们到法院起诉吧,法院判多少我支付多少。”

劳动纠纷
2004-06-23 13:23: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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