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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居民,小区建于1995年。2005年,本地块被规划为市政配套商品房基地,所以小区周围三面厂房被陆续拆迁,于今年9月开始打桩施工。但在规划图上,本小区被开发商标为空地,并打算私自废除金东路,从而在该段道路上多建房屋谋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是:1、开发商在小区三面近距离的打桩行为将造成小区房屋严重形变,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安全。2、擅自废除金东路后,我们小区220户居民的产权证、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均会产生诸多法律法规上的问题。

损害赔偿
2005-11-21 22:22: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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