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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9年12月11日通过面试入职A公司。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1年多的工作期间A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纳社保。我在2020年12月5日向A公司申请转正并且要求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保,后在2021年1月1日的时候A公司用B公司的名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A公司和B公司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这两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这一个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1日以后,B公司正常对我交纳社保至今。我现在想从岗位离职,请问怎么要求A公司向我赔偿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劳动损失?

劳动纠纷
2021-12-29 16: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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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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