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这里有些问题需咨询,劳驾!我2000年就读于武汉某大学,2004年毕业,在读书期间,在读大三的时候,一次年终考试有门课程作弊,学校不给予学士学位,当时说如果大四表现好,如果获得奖学金可能会给予学士学位,但我虽然获得了奖学金,学校却也没给我恢复学位。在我毕业一年后,比我低一届的几个学弟,获得了奖学金,学校却给他们恢复了学士学位,而我们是同一年同时犯的错误,当时学校还说在同一时间犯的错误将给予一样的处理。为什么我就不能,我感觉很不公平。因为现在没有学位,很多事情都不方便,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