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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100%股权转让,并在北交所挂牌。最开始想把我们集体安置在摘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大家担心拿不到赔偿金,均选择拿赔偿金,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年初签了员工安置方案协议书,约定按劳动法条款进行赔偿,并于工商变更前X日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摘牌方款项尚未全部打过来,我们劳动合同尚未解除,但我现已怀孕将近四个月,公司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样算违法解除吗?我可以要求二倍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1-12-21 11: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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