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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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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由此,养子女与养父母形成收养关系后,养子女则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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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情况下,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养子女就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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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法定收养关系的,与生父母无法律关系,不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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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收养关系后不再继承生父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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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会延后,属于第三顺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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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否是养子女关系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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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想问什么呀?详细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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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对亲生父母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他们的亲属关系,因为收养关系的存在而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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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父母您同样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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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能继承了 法律上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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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收养关系就没法继承生父母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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