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2000先来了广东打工,我在2002年随他一起来广东,我们打工所挣的钱全部存放在一起,他姐姐说他姐夫的厂里集资,需要钱,而且利息比银行高很多,所以我老公把钱寄放在他姐姐那里,一直到2004年放了25000元,去年元旦左右,他姐夫又跟我们拿10000元集资。我跟我老公于今年十月一日结婚,我们结婚有12000元的礼金也在他姐姐那里,一共是47000元。我们结婚之前需要钱买家具,跟他姐姐拿钱,他姐姐说拿不出来,就跟他二嫂借了10000块给们买家具,结婚以前他家里本来说出钱帮我们摆酒,本来他家里摆酒的钱也应该是他们出,婚礼过后,他们家人也没说什么。但是昨天我老公告诉我,他姐姐说他哥哥跟他要钱,说是我们摆酒席用了32000块,就在他姐姐那里拿走了,还给他二嫂10000块,现在还剩5000块给我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