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甲乙在夜班时间因为塑料布发生口角,双方互不相识,第一次先是乙方酗酒辱骂甲方,甲方向乙方表示歉意,双方争吵起来,其甲方有人来拉开,第二次丙方出来打甲方几拳,甲方与丙乙方打起来,丙乙不是甲方对手不讨便宜便跑了.第三次丙方拿来铁棒,便又来打甲方,在慌乱中,拉架人将其铁棒拿过来.甲方怕自己吃亏又把铁棒拿了过来,且甲方让拉架人不要管.说让乙丙将我打死,拉架人把甲方拉走15米远左右,乙丙前后又追过去拳脚相加,甲被乙丙逼急后,又被拉架人把丙方拉住,甲乙双方打在一起,在慌乱中,甲方不小心打到乙方脑干部位,甲乙双方都晕倒在地,被厂领导一齐送入医院,到医院后乙方已经死亡,甲方清醒后认为丙乙全跑掉,厂领导报了警,甲方清醒后身体并无大碍便被拘留. 逮捕证上签名为故意伤害罪.

刑事案件
2005-11-07 22:12: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刑事辩护 11720
过失致人重伤罪怎么量刑
刑事辩护 3871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死如何区分
刑事辩护 5123
非法拘禁罪如何量刑
刑事辩护 10887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