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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律师: 请问 1,伤情鉴定结论被法医改成鉴定建议,是否合法.?2,从现有的鉴定报告看,此事件是否达到刑事案件?是否可以起诉求对方犯故意伤害罪?3,受害者能得到的经济赔偿范围是多少?医药费21000元,三人住院天数共计40天,平均每人住院13天. 事件发生于2008年10月20日晚20:30分左右,**市**区**镇**村村干部以拿山林证为由,带领6-9名村民,私闯民宅,故意伤害本村村民董**一家三口,导致其三人于当晚21:00左右由急救车载入**医院进行抢救,并于21日零时在**医院办理住院手续,经过一段时间的住院治疗,病情得于好转。经法医鉴定结论:董**、高**的伤情鉴定属于轻微伤甲级、轻微伤乙级,而董**的鉴定结论则改为鉴定建议:可考虑轻伤乙级的范畴。此事件已于事发当晚由受害者家属报案,并通知**镇镇政府,由**镇派出所立案。

民事相关
2008-11-20 16:16:2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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