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就是我是兰州城市学院的一名大三在读学生,大一的时候学校向我们收取了1220的代收款项,说是以后学期的书本费,但是之后到现在的书本费一直是单独交给书商,并没有从1220里面扣除。去年因疫情原因推迟开学到五月,去年五月班主任通知说学校将把1220里面扣除第一学期书费(因为太久了,当时没有留下书费凭证,但是也不可能1220这么多)后剩下的钱退还给学生,到现在一直没有消息。去咨询财务老师后,老师说最近才退还2017级学生的这个钱(2017级已经毕业半年了)。我们自己去询问2017级学长时表示没有退费的通知,并表示别的二级学院也有代收书费的项目。从我们下一级开始没有收取这个款项,我想咨询学校这样做是不是不合理,至少也该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说白了这1220我放在银行这两年多也有利息,在学校这里一点音讯都没有,并且学生很多,这是一个大数目,想向律师请教一下这件事我们学生应该这么应对,现在很多学生在反应这个问题。谢谢

损害赔偿
2021-12-02 18:37: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