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三个朋友10月21日下午1点40到丹凤街一家茶楼里面的棋牌室打麻将。我们打的是南京麻将,约定100块钱进园子,5毛钱一个花,谁赢了钱(一般都在100元左右)就请客吃饭或者唱卡拉OK,没有营利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娱乐,而且棋牌室老板也只是收取100元包5个小时的场地和茶水费。因此,在我们看来这更本算不上赌博。当时我们四个人身上的钱总共有近3000元,但是没有拿到桌面上来。 新街口派出所接到举报来抓我们。民警们进来后就让我们关手机,连人带牌送到局里,分开进行审问。我们如实招供,在恐惧的心理以及没有看到任何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被迫承认自己参与赌博,最后被处以罚款600元、没收100元和拘留24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