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7.9在**商场购买金色年代K700手机1部,价钱是1070元,在购机14天发现其MP3音量按键不灵,信号不好,找商场更换,因手机外壳有刮花,没有更换.与商场协商更换主板,第一次,商场未更换,第二次,有更换,但换回来的手机有一按键成了旧的,MP3音量按键还是不能与其它同型号机不相同,手机串号有更改,手机条码上的串号未改.当时因感到气奋,就把手机与维修单拿了回来,打算去投诉,后来经朋友劝说就没有去投诉.此后手机用到10.9日,手机经常出现自动关机,无服务,找商场修理,并要求更换按键,商场说时间隔了那么久,要更换得支付零件费用.经商场与维修商协商,要支付120元的零件费用,我付80元,商场付40元."商场服务员说此按键与主板是连在一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