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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于今年3月中旬在浦东买了套期房(06年10月交房),现因调控影响,使房价跌了25-30%(参照近期该楼盘的开盘价)。其实,当初形势好,在开盘前二天,就有人排队,房产公司于是提前一天发号,并收取每人5万元订金。而此时还没有公布售价。直到第二天上午9点,开始分5人一组进入售楼处选房,即只有轮到你进去了,才知道价格是多少。这或许存在房产公司借机虚高房价的成分。 2. 我们双方采用的是上海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于2000年印制的标准合同版本。其中合同补充条款七讲道:本合同签订后,除根据约定或法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乙方(指我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权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乙方应据实赔偿。

房产纠纷
2005-10-26 10:52: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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