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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提前与我解除合同算违约?

劳动纠纷
2021-11-24 17:41:32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 你好!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赔偿,关于经济补偿,一般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 你好,你们签了多久合同?你在职多久?这个提前解除你可以主张对应的赔偿
  • 您好,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赔偿金的
  • 具体什么情况,是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请问解除合同的原因是什么呢
  • 你好,你可以找公司要补偿金的
  • 你好,需要给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这边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 看是否有特殊情况,没有的话是算违约的。
  • 你好!公司方面是预告解除,经济性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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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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