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为一电信行业的一名大客户部员工,主要的工作是销售手机和网络,在2004年,公司推出分期付款购机,即新用户在预交300-500元的话费,50元的卡费,与公司签定两年的套餐使用协议书,按各部手机的价格制定用户每月的最低消费,其间用户不得报停.但是在开户后,公司才逼我们签定一份要是该批用户有欠费的话,发展人要全权承担,否则就没有相应的佣金发放,我们逼与无奈,只有都签了.等到现在,已经有一部分的用户欠费了.公司扬言要在我们的工资里扣除,并说要是你辞职走的话,要把我们告上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