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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4年某高校毕业生,去年8月应聘进入某职业技术学校,并于10月市人事局下文成为其正式员工,签署了《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今年正欲转正期间,学校单方面给出另外一份合同要求签署,合同大概意思为:8年内不准单位调动及到外单位应聘,四年内不准考研,否则赔偿5万元,我认为该合同为“霸王合同”不愿签署,但学校明确表示不签就不给予转正,请问我该怎么办?

经济相关
2005-10-25 11:01: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