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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我应该找哪个部门?

劳动纠纷
2021-11-04 23:17:0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嗨,尊敬的咨询者,根据您刚刚向我咨询的问题,是用人单位与您工资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克扣、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您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您别担忧哦,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劳动权益。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的《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如果我以上的回答还是不能解除您的疑惑,您可以追问下去,我会认真解答您的疑惑,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 拖欠工资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部门协调,若能协调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应该找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
  • 你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去解决。
  • 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 可以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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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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