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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公司部门转制,原公司与另外两方合资成立新公司,变更劳动关系,完全平移,保证三年福利不变,工资收入不低于现在,要求员工与新公司重新签合同,还有一份和原公司、新公司的三方协议。不签合同,就待岗。请问这符合法律吗?原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这合同能不能签?

劳动纠纷
2021-10-13 15:30: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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