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1年7月我与前夫按揭贷款购房(10年),房产证名字是他的。我们于2003年4月通过民政部门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住房归我所有、女儿由我独立抚养,他不承担任何责任。2005年5月底我一次性将房屋余款付清。在我到银行和产权部门办理取消抵押登记、把房产证变更为我的名字时,银行认为我提供的离婚证书和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要我找他本人来签字或提供法院判决书。我多次找他到银行给我办理相关手续,他拒不办理。

劳动纠纷
2005-09-27 16:27:3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