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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9年12月06日茂名市电白区南海大道3号购买了恒大御湖城16栋1003房!于2020年年底工人因得不到工资停工,到现在迟迟没有复工!合同写着2021年12月31日前交付楼房!但是目前这种情况我感觉不能准时交付了。现在一手拿着随时烂尾的房子,一手拿着每个月高额的贷款,请问我可以去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申请退房退款吗?像这种情况打赢官司的话会得到首付以及支付的利息与本金吗?很多人叫我别去退房,否则房子和首付都会没有了!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12-06 19: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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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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