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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休息日听到同事说工厂开工资呢,便去领工资,领完工资刚出工厂门口就遭遇车祸,次要责任,请问是否属于工伤

劳动纠纷
2021-09-23 15:04: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您好,休息日不是工作时间,可以先解决交通事故
  • 车祸一般不按照工伤计算,由肇事者赔偿
  • 不属于。工伤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你这不是因工作造成的。领工资不是工作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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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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