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下雨缘故,在公司安排的住址休息发生意外是否可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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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工间休息时间应属于工作时间,工作间隙休息虽与工作内容无关,但间隙休息是日常工作中正常、必要而合理的生理需要,与其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在工作期间休息,是为了在后面的工作时间内能够更好地劳动,提高劳动效率,因此也应该归于工作原因。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的规定,工间休息时发生事故符合“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的条件,应认定为工伤。另需注意的是,是否是“工作原因”需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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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发生的是什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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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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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是在上班时间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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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是哪里受伤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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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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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