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在上海,不能当面咨询,想跟你咨询点问题,从您这里得到一点帮助我工作单位在哈尔滨,签约三年,目前还有一年到期8月20日我们请假从从哈尔滨回到江苏家里,看望病重的老人,假期5天,假期结束之后,我们续请了三天,三天后家里仍然有事不能离开,过两天我们又跟公司请假,公司没有同意,并算我们旷工。所以我们从9月1日开始就旷工了。请假从公司离开的时候公司有一个项目处于后期阶段,没有完全结束。由于工作不是很愉快,以及家里的原因,我还不想回去工作。昨天公司通知我,如果下周一我还不能回去上班,公司将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