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与成都武侯学而思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成都成华公司签订了授课劳务协议。学而思会给我排课,每周2-5共五节课。
公司每个月分乘两笔:工资、劳动报酬发放我的工资,但是社保却只按工资的部分缴纳。
我想主张:认定劳动报酬为我的工资组成部分。
请问我需要搜集哪些证据证明我和学而思成华公司为非劳务关系,实则劳动关系

劳动纠纷
2021-09-13 18:53: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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