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我和男朋友骑自行车去吃饭,出来要走的时候有个人拦住我们不让走,说自行车是他的,说他有发票去拿了.我们就陪他呆在那里等发票,还问我们车怎么来的,我们说是一个同事离开杭州留给我们的,其实是修车摊买的旧车,那个车买的时候已经很旧了,生了很多锈而且象是那种除了铃不响哪里都响的,也因为怕漂亮的车被偷和那个车骑起来还行,喊老板喷点漆把锈遮起来也看不到就打算买了它,因为买旧车本来就不好,所以就没有这样说了,最后等了很久,都没有见他发票拿来,可能是没有,可是就算是有,也只能证明他有一辆和我们一样的车,最后没有说法,派出所的人也做不出判断,就说到派出所去,当时都已经是晚上8:30了,去了可能也要到很晚,我们离派出所也较远,我也很累了所以我就没有去,男朋友和他一起去了,在家里我很担心,就打电话到派出所去问,说要我男朋友接电话,我是他的一个朋友,那个人很推脱,又问我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他是哪里人在哪里工作等等,我又是谁怎么知道这事情的,还说他自己没有手机怎么联系你的,他手机哪去了等,我就说我是他的一个朋友怎么的,到最后他也没有让我男朋友接电话,说不方便,一会在打电话给我,问我联系方式,我没说就说我朋友自己知道的,最后我问他贵姓时,他也不愿意说,然后就挂电话了,给我感觉极其不正规.过了2-3分钟,我男朋友回来了,然后问他时事情怎么办了,他说他自己跑回来的,怕麻烦,他才到杭州的,没有办暂住证什么的,说我们自行车也没有手续,怕他们怀疑是偷的,然后扣留他等,第2天还有事情,就宁愿不要车,也不要麻烦,郁闷等,就回来了.我自己就很郁闷,现在了怎么还会有这种不明不白的事情,还有被人冤枉,他既然不能证明是他的,那我们就可以把车拿回来呀.由于我们都不懂法律,所以只有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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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对不起,近来案件较忙,未能及时答复,请谅解!以下是我对此事情的观点:
派出所扣留你车是在履行职务!你可以向派出所提供当时卖给你车的人,那么就可以解释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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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