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厅长,您好 我有个疑问非常希望您能帮我解答: 我是农村妇女,在原户口所在地(甲村)所承包的土地1985年全被征用,并于1995年得到补偿费和三产反馈地(是我哥哥家庭的,我本人没有取得)。我1992年结婚,1998年7月户口迁入夫家所在地(乙村),乙村于1999年1月1日开始二轮承包(与甲村相同),但乙村说我已经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了,最近乙村土地被征用,我得不到一点补偿费,以后也不再享有其他任何权益,他们这样做合法吗?谢谢!

涉外纠纷
2005-09-15 08:38: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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