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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我家2室1厅住着2户人家:我家3口和小阿姨(母亲的妹妹)3口。户口本上户主是我母亲,当初房子是外婆留给母亲,2000年母亲又把产权买了下来。 户口本上有:我家3口,小阿姨和她女儿,大姨妈的2女儿和1个外甥。当初小阿姨是嫁到男方,因为跟婆婆关系不好,母亲同情她让她回来暂住,但一直住到现在。大姨妈一家从未住过,2女儿和外甥都是后来签过来的。 现在我马上要结婚了,要求小阿姨一家搬回男家,但是对方要至少5万才肯搬。

行政纠纷
2005-09-13 14:39: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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