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一家中介,看中一处企产二手房.在看房时,中介在场的情况下问房主:该房屋是70%的产权?房主说是居住权.后来我们包括中介三方签了买卖合同,签合同时房屋所有权性质写的是\"企产\",没有注明卖方具有70%的产权或居住权;由于签合同前,中介要求我带2000元押金和中介费,我当时和中介说怕不一定成,没有同意先交中介费,中介说他们是个大中介,不成会退中介费的;但当我带了2000押金去中介那儿时,中介却把2000押金中的一部分写成中介费,剩下部分作为押金也是开的中介的收据;签完合同后,我交了房款,也是中介开的收据.但是,当我和卖主签协议并去卖主的单位办理一些手续时,卖主单位却告诉我们房子只是60%的产权.卖主现在也不承认当时70%的说法.请问律师:当时我们在房主家中介在场时口头约定的70%产权是否有效(后来在争论时我有录音证明中介承认房主也认同70%的说法)?卖主和中介的这种行为是不是欺诈;和中介三方签的合同有没有效;我不买这房子是否属于单方毁约;这种情况该房屋是否算\"存在产权纠纷\"?我的房款和中介费可不可以退回?另外,我是代我爱人买的,我爱人并没有任何委托和签字,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这种委托无效的话,我在其中有什么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