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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华人 甲 在上海与两台湾人 乙、丙 共同投资建厂,甲从美国汇入资金,经过验资乙、丙以其机器厂房投资公司,结果乙、丙将甲钱挪用不还,乙、丙也未履行投资。甲将采取什么措施最能保护好自己的利益。相关行政机关比如负责项目审批的国家外经贸有相关责任么?乙、丙是否牵涉到刑事责任?

知识产权
2005-09-09 15:17: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