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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3年1月份加入公司的,在05年4月之前没有签定过劳动合同,后经过大家的努力,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当时跟我签的是半年,说为了提高大家的积极性,到10月7日到期,现在9月6日公司出具书面通知说到时不再进行续约,解除劳动合同。请问:

损害赔偿
2005-09-08 23: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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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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