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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们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是手表装配的小公司,目前还在上班的已经只剩下3个人了,两人在这里工作11年,一个有近二十年了(中间中断了一年),前面的员工离职的时候都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另外两人没有买社保,去年底辞退员工的时候,老板态度相当强硬,没有给任何补偿。工资发放都是年底才结清,平时只是预支的。 老板最近打算在年内把公司的库存产品转移到宿舍,然后将厂房出租。请问我们还未离职的情况下,可否对经济补偿申请仲裁呢?

证券投资
2021-08-27 11: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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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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