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一个二手房。基本已谈妥,准备签合同!房子是2001年的,房主也是于同期办理的贷款手续,贷款十年。但是产权证的日期是2003年12月30日。大连市为避免炒房,出台了卖房者需交营业税的政策。到06年1月就可免交此费用,故我们双方达成协议,等那时再办理房屋过户交易的手续!但现在想签一份合同,来保证交易的正常执行。并在签合同后搬家。我们成交的房价是92.5万元。房主现有55.5万元的贷款未还!我现在只能凑32.5万元。想贷60万元的款买房。现在银行没有二手房的转按揭业务。不知如何操作是好?现在,卖方让我先付20万定金给他,等到明年再共同凑款清他银行的贷款。再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