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这里向您咨询有关房产官司方面的问题。本人于02年9月购入位于干将西路乐怡苑的房产。合同约定于03年3月31日综合验收后交房。但是开发商直到03年5月21日才和我办理交房手续。按照合同规定,120天之内办理产证,但是直到2005年4月我才拿到产证,而且是50年的产权,和合同签订的70年不一致。在这漫长的过程中,出于对自己权利的保护,我聘请了律师于2004年3月起诉了开发商。诉讼请求是:1、逾期交房违约;2、逾期办证违约;3、70年的产权变50年,赔偿20年的产权使用费用。2004年6月,法院的判决下来,支持我的前2项请求,驳回了第3项请求,理由是产证还没办出,故不支持。出于对法院明显的偏袒开发商,在律师的建议下,于2004年7月向检察院提出抗诉,并得到检察院的受理。同时,和我一起起诉的业主采取了上诉,知道2005年7月,我才接到律师的通知,说其他业主上诉失败,估计我的抗诉也不会成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