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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从大学毕业,来到中铁17局重庆分公司上班。在工作了两个月后,我没有向单位辞职,离开了公司!现在我又找了新单位,新单位发函向原单位调档案,单位的组织部长却说“公司对我进行了开除处理,我与原单位的关系已经结束,档案不能够给我了”。同时我也愿意退安家费等一些费用。

经济相关
2005-08-25 23:15: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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