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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10日中午1点多,我丈夫上山去牵我家的马,发现我村崔顺的马跑到我们马一起去了,我家的马是一只公马,他家的马是一只母马,他是把他家的马撒开让我家的马给他家的马配种的(免费的,邻里帮忙)。由于两个马在一起吵闹,他家的马蹄我家的马的时候,没踢着我家的马,一下子踢在我丈夫的脸上了,结果他的马把我丈夫左眼眼睛给踢瞎了,现在在赤峰市医院住院,已经换了一个假眼,他今年才33岁,当时他家的马把我丈夫踢伤的时候,我去找崔顺了,他说先治病,治病的钱他出,结果在林西治不了,医院建议我们立刻来赤峰。来赤峰治病的时候,我去找崔顺了,他说治病的钱他出,让我们先治病,话说得挺好,但是就是不给钱,我去他家要钱的时候,他妻子说什么也不给,还说:“那是我家的马踢的吗?“最后他妻子只给了我500元钱。我太难过了。我的丈夫都这样了,是他家的马踢的,他们现在也不管,我一个女人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现在我已经花了一万多元钱了,我的丈夫还不知怎么样,我还有一个10岁的儿子在上学。现在在医院就我一个人,他家一点也不管,钱也不拿,人也不来看看。我原以为他家是我家的一个远房的亲戚,又是一个村子住着。没想让法院来处理这件事情,现在我一个人实在是承担不住了,我想求助法律,您认为我该怎么办哪?

其它综合
2005-08-29 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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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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