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底老西门地区动迁,我与12月底与动迁组签定了动迁协议并与2004年底把动迁房交给了动迁组。原定的协议分配我位于松江的一套82平米的二室一厅,并与2005年3月底交付。动迁组与2005年3月底找我说由于他们工作的失误现在这套房屋不能给我要重新给我换一套,新换的房屋我不满意,而且需要另外再交钱,故拖延至今没有解决。现房屋已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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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协议是否有效,关键要看你是否同意了与动迁组与你换房的请求,从你目前的介绍看,虽你不情愿但你也已经同意了,并且已经入住.
如你未与动迁组就换房达成新协议,你可以与动迁组协商解决,动迁组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1339104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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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